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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辦事細則 第15條

科長承各該組長之命處理公務,其權責如左: 一、本科主管案件之分配、審查及初核。 二、本科主管業務之分配及指導。 三、本科職員平時及年終考績之提供意見。 四、本科職員工作之調派及指揮、監督與日常事務之處理。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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