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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一等辦事處辦事細則 第20條

一等辦事處為推進工作、溝通意見、加強業務協調與聯繫,每月召開處務 會報一次。 前項處務會報由處長、副處長、秘書、課室主管、分處主任及處長指定之 人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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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