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 第8條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第8條

改良利用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儲備適宜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之規劃及核定。 二、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之規劃執行及督導考核。 三、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四、國有不動產辦理都市更新業務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五、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委託經營之規劃、審核及督導考核。 六、國有非公用土地使用管制變更案件之處理及督導。 七、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有關法令之研訂。 八、其他有關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改良利用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