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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委託中央銀行檢查金融機構業務辦法 第8條

財政部對全國金融機構發布行政命令,隨時抄送中央銀行查洽。但如有發 布業務指示命令之必要時,應先商徵中央銀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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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