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 第18條

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第18條

其他依相關金融法令執行金融檢查之單位,得經本部同意後調閱受託會計師之工作底稿。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財政部委託會計師查核金融機構辦法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