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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6條

本會委員,除出席本會會議外,並出席其所參加前條之分組會議。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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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