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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本會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為主席;主任委員未能出席時,指定委員 一人代理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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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