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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 第12條

法務室掌理關務法令之研議、諮詢、審查、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欠繳案 件之移送強制執行及處理。其職掌如左: 一、關務法規之整理、審查與協調。 二、關務法規修正案意見之會簽、研議。 三、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四、執行案件之登記處理。 五、執行案件獎勵金之核算及撥付。 六、申報核發執行憑證。 七、欠繳人財產、住所、人事資料之調查。 八、欠繳案件電腦資料之建檔、更檔及銷檔。 九、欠繳案件之保全處理。 十、欠繳案件之移送強制執行。 十一、限制及解除欠繳人出境之辦理。 十二、一般行政管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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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