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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處務規程 第8條

推動促參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政策與制度之研訂及政令之宣導。 二、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令之訂定、修正及解釋之研議。 三、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業務之協調、推動、獎勵、督導及考核。 四、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專業人員之訓練。 五、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資訊之蒐集、公告及統計。 六、其他有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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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