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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1條

第八組掌理證券暨期貨事務之涉外與諮商業務、推動參與國際證券及期貨 組織、加強跨國管理與合作、外國證券商及僑外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管理等 事項,分設下列各科辦事: 一、第一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有關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WTO) 服務業貿易總協定 (GATS) 相關問 題之諮詢。 (二) 參與證券、金融國際組織 (IOSCO 、APEC、IMF 、OECD 等) 相關 業務。 (三) 辦理證券暨期貨市場相關議題雙 (多) 邊諮詢。 (四) 推動與各國證券暨期貨主管機關簽訂合作備忘錄,進行資訊交流及 業務合作。 (五)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外國證券商設立分支機構許可、變更登記之財物、業務查核事項。 (二) 外國證券商設立代表人辦事處許可、變更登記及管理事項。 (三) 僑外人投資我國證券之許可及管理、財務業務查核事項。 (四) 外資聯誼會之管理及協調事項。 (五) 國際金融情勢、各國金融證券措施之研析。 (六)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推動交易所跨國連線交易事宜。 (二) 證券及暨期貨國際人才之訓練養成。 (三)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委員會國際化基金運用之監督與管理。 (四) 涉外英文書函、文件及講稿之撰擬。 (五) 本組綜合性業務、網路及電子信箱之管理。 (六)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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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