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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13條

法務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證券、期貨法規之擬議、修正、廢止。 二、證券、期貨法規疑義之核釋。 三、證券、期貨法規之彙整。 四、大陸及港澳事務之處理。 五、證券市場違規案件之處理事項。 六、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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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