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 第23條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23條

主任秘書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職責如下: 一、綜核各組室文稿。 二、主管秘書室業務。 三、秘書室所屬人員派免、考核、獎懲之擬議。 四、關於職責上應隨時提請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注意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22條看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第2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