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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8條

第五組掌理證券暨期貨之調查、統計、分析及證券暨期貨管理之企劃研究 、發展、考核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辦事: 一、第一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證券暨期貨管理制度之企劃、研究與發展。 (二) 國內外證券暨期貨管理資料之蒐集、調查、整理、分析。 (三) 國內外經濟產業景氣變動與證券暨期貨市場相關資訊之蒐集比較與 分析。 (四) 各種報章每日重要財經證券暨期貨資訊剪輯彙整陳核處理。 (五) 本會委辦研究專題之聯繫。 (六) 辦理專題講座之規劃與執行。 (七) 證券暨期貨相關單位研究部門之聯繫。 (八) 本組綜合性業務事項。 (九)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第二級辦理下列事項: (一) 「證券暨期貨管理」雜誌之編緝、印製、發行與保管。 (二) 「證券暨期貨管理」雜誌訂閱客戶之管理與申訴處理。 (三) 證券暨期貨管理法令摘錄、中英文年報與統計要覽之編製、發行與 保管。 (四) 本會出版品之編號、管理與業務宣導手冊之規劃與編製。 (五) 本會中、英文簡介錄影帶之規劃與編製。 (六) 證券暨期貨相關機構投資教育宣導計畫之指導與聯繫。 (七) 證券暨期貨教育宣導專案計畫之聯繫與追蹤。 (八) 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業務之指導與監督。 (九) 本會圖書、雜誌之訂閱、分類、編號與管理。 (十) 國內人士參觀訪問之接待或支援事項。 (十一)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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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