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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9條

第六組掌理會計師管理業務之規劃與聯繫及執行,會計師申請核准辦理公 開發行公司財務簽證案件之審核,財務會計之編表、處理原則及程序規範 之擬訂等事項,分設下列各科辦事: 一、第一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會計師查核簽證法規之研擬與修正。 (二) 會計師制度之規劃與執行。 (三) 會計師法解釋之研擬。 (四) 會計師事務所資料之蒐集與整理。 (五) 會計師事務國際化業務及兩岸往來申請案件之審核。 (六) 兼辦會計師懲戒委員會相關事宜。 (七) 會計師公會聯繫與督導。 (八)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研擬與修正。 (九) 財務會計之編表、處理原則及程序規範之擬訂。 (十)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公告、申報及相關業務之規劃與執行。 (二) 財務預測制度規劃及程序規範之擬訂。 (三) 會計師同業評鑑之督導、聯繫及相關資料之蒐集、建檔、分析及運 用。 (四)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之督導與聯繫。 (五) 會計師管理系統之規劃、設計與執行。 (六) 上市上櫃公司財務報告媒體申報與督導。 (七) 會計師法有關事項之辦理: 1 申請核發會計師證書之審查。 2 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簽證之核准。 3 會計師申請兼區執業之審查。 4 會計師登錄及登錄事項異動之核備。 5 聘僱外國人申請案件之核准。 (八)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第三科辦理下列事項: (一) 公開發行公司每月營運情形、定期編送或公告財務報告之管制、抽 核,及會計師工作底稿之抽核。 (二) 公開發行公司大陸投資資訊及海外投資資訊之蒐集與整理。 (三) 國內外會計審計準則公報及資料之蒐集與整理。 (四) 會計審計準則適用疑義之解釋。 (五) 會計制度之規劃、設計與輔導。 (六) 公司法關係企業專章相關書表編製準則之研擬與修正。 (七) 上市上櫃公司背書保證、資金貸予他人處理要點之研議及修正 (八) 本組綜合性業務事項。 (九) 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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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