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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 第5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業務之整體規劃、協調、研究。 二、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計畫之審議、管制、考核。 三、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業務之績效評核。 四、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通訊業務之規範、管理。 五、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通安全之規劃、推動、輔導。 六、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訊稽核之規劃、推動、輔導。 七、本中心法制作業之規劃及研處。 八、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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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