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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 第7條

地方稅及徵課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土地增值稅、娛樂稅、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印花稅、地方自治稅課、工程受益費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二、國稅與地方稅徵課管理之整體資訊作業及跨域資訊交流。 三、共用性應用系統模組之規劃管理與維護。 四、國有財產署與國庫署資訊計畫與預算之審議,及資訊安全之檢查與績效評核。 五、其他有關地方稅及徵課資訊作業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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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