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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處務規程 第8條

資通營運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財政部及所屬機關(構)資通訊設備之規劃、協調、審議、作業檢查、績效評核。 二、財政部共用資料中心之規劃、設置及營運。 三、本中心人工智慧資訊資源之規劃、設置及營運。 四、財政資訊業務應用系統操作管制、程式碼管理、文書維護、中文字碼字型維護及媒體檔案管理。 五、其他有關資通營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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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