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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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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第5條
輔導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學員品德、思想、生活輔導考核計畫之擬訂與實施。 二、學員文康活動、交誼活動計畫擬訂與實施。 三、學員生活教育管理事項。 四、學員結訓典禮之協調準備事項。 五、學員輔導考核資科之蒐集、登記、整理與保管事項。 六、學員輔導成績之評定事項。 七、學員意見反映之處理事項。 八、輔導員之遴聘事項。 九、學員申請住宿之審查、分配與外租宿舍之協調。 十、夜間班次學員生活管理與輔導考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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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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