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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處務規程 第8條

監察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各地區國稅局監察業務之指揮、監督及考核。 二、其他有關監察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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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