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事細則
› 第6條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事細則 第6條
業務二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保稅貨物與新竹科學園區進出園區貨物及郵遞貨物之通關。 二、報單審核及報單副本之核發。 三、報關業、運輸業、承攬業及貨棧業之設立、變更登記及管理。 四、保稅工廠、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免稅商店設立、變更登記之處理。 五、保稅工廠、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免稅商店、自由貿易港區與科學園區事業之監管、貨物查核及帳冊管理。 六、優質企業之認證、驗證及管理。 七、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之處理。 八、違章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九、其他有關保稅及新竹科學園區通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辦事細則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