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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處務規程 第9條

稽核業務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估價制度、法令之研擬及相關業務之督導。 二、進口貨物國內外價格資料庫之規劃及管理。 三、貨物估價預先審核案件之處理。 四、事後稽核業務之規劃、選案交查及欠稅案件之追蹤管控。 五、保稅政策、法令訂定、修正、解釋之研擬及保稅區相關業務之督導。 六、自由貿易港區、其他免稅區之關稅政策、通關作業程序規劃、法令訂定、修正、解釋之研擬及相關業務之督導。 七、其他有關稽核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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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