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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4條

本委員會置執行秘書,由財政部關務署署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 本委員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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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