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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品進口救濟案件處理辦法 第34條

有關案件之調查及認定、諮商、救濟措施等事項,本法及本辦法未規定者,得參照有關國際協定及慣例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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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