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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第9條

乘客房艙分甲、乙兩級,甲級房艙每間之固定舖位不得超過兩個,乙級房艙每間之固定舖位不得超過六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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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