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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 第18條

異議審定經上級機關決定及行政法院判決撤銷者,原承辦單位應分析檢討供業務改進參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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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