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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處分案件聲明異議處理辦法 第6條

審委會置執行秘書一人,承主任委員之命,執行審委會決議事項及處理會務,並得視業務實際需要配置工作人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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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