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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38條

超輕型載具製造廠應提供所有人申請檢驗所需之手冊及文件,並負有通告後續安全維護資訊之責。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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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