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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輕型載具管理辦法 第7條

超輕型載具依其設計,分為固定翼載具、動力滑翔機、陀螺機、動力飛行傘及動力三角翼五種類別(各類別之屬別如附件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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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