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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57條

住宿式照顧服務內容如下: 一、日間活動服務。 二、復健服務。 三、生活自理能力增進。 四、膳食服務。 五、緊急送醫服務。 六、休閒活動服務。 七、社交活動服務。 八、家屬諮詢服務。 九、其他相關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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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