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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編用辦法 第9條

省(市)公路監理機關,對列管之各型車輛及其駕駛人,每年應視需要配合年度車輛檢驗及駕照審驗,實施資料核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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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