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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學校退學休學開除學籍學生服役處理辦法 第10條

退學、休學或開除學籍學生具僑生身分者,其服役處理,依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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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