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 第14條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14條
國防秘密作戰演訓類範圍如下: 一、各級指揮所、作戰中心有關防衛作戰之戰情報告及處置。 二、作戰部隊之戰備整備計畫、兵力部署、任務、行動及作戰會報資訊。 三、與友邦合作進行演習訓練之計畫內容、實施狀況及成果檢討資訊。 四、總統親校部隊實施前之行動準據。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3條
看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全文
第15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