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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7條

軍事機密作戰演訓類範圍如下: 一、戰時各級部隊作戰計畫、命令及實施內容。 二、戰時各級部隊戰鬥序列或任務編組之隸屬系統、部隊番號、駐地、軍(兵)種、兵力及數量。 三、作戰進行中之戰情狀況處置、作戰指導及各級部隊任務行動。 四、軍事動員準備方案、軍隊動員準備計畫及執行計畫、輔助軍事勤務人力準備計畫及執行計畫之實施內容與成效檢討報告。 五、作戰指揮或戰情中心之作業程序、作戰指揮或戰情資訊系統及各級指揮所、作業區位置。 六、軍事演習計畫、操演內容、實施狀況、長官視導及成果檢討資訊。 七、戰時各級部隊接戰訓練程度及成效檢討資訊。 八、新式武器裝備測評、換裝計畫內容、實施狀況及成果檢討之資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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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