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 第8條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第8條

軍事機密軍備類範圍如下: 一、主要武器裝備、整體後勤支援與戰備補給品之存量及妥善率。 二、高科技軍品之獲得、技轉與輸出管制等內容與戰術飛行考核督察之報告。 三、重要軍事設施建造及配置、構築強度、抗炸力及電磁波防護之相關資訊。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