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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看守所管理規則 第39條

被告在所死亡時,應報請該管軍事審判機關依軍事審判機關勘驗案件實施 要領相驗,並通知其家屬。處理後,速將死亡證書呈請最高軍事審判機關 核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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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