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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儲蓄辦法 第21條

本儲蓄獎券未到期前,不得還本,期滿不再享有中獎權利,可就近向辦理 軍儲業務單位無息兌還儲蓄獎券券面金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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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