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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機種類範圍準則 第10條

第三條至前條所列軍機之範圍,以已核定機密等級,並未經解密者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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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