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軍民通用科技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第10條

軍民通用科技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策劃本基金發展策略及科技研發計畫。 二、本基金重要規章之審議事項。 三、本基金年度計畫目標、預算、決算之審議事項。 四、本基金收支保管及管理運用之審議與督導。 五、其他有關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9條看 軍民通用科技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全文第1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