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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用不動產管理規則 第7條

各管理機關經奉准與團體或私人訂立之租借契約不能履行時,除另有規定 外,以協議方式解決之;協議不成者,循法律途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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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