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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訓課程折算役期實施辦法 第5條

前條第一項申請人應檢具加蓋印記之成績單正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依現行義務役之軍官、士官、常備兵及替代役役男之退伍(役)作業流程,向服役單位申請折算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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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