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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第53條

受委託單位於簽證支用後,應填具「委託簽證支用款項退送憑證通知單」 (格式及填製說明如附件一四) 連同支用憑單副本及有關文件,送由委託 單位查核,據以登入預算執行紀錄卡。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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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