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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費預算執行及支付結報辦法 第80條

財勤單位支付轄區內預算支用單位之預算支用憑單內容為定額經費時,除 按第七十二條有關規定詳加查核外,並應查明左列各款事項均屬相符後, 始得取具受領單位之領款收據予以支付: 一、所列之經費是否為定額經費之給與? 二、其受領單位是否為其所屬非預算支用單位? 須由其他地區財勤單位支付者,應於「預算支用憑單」上為保付之簽註, 其處理程序比照七十八條及七十九條之規定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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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