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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整治目標公聽會作業準則 第10條

主管機關應請參加公聽會之人員簽名,並作成會議紀錄。 前項會議紀錄得輔以錄音、錄影。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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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