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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設施規劃設計標準 第8條

給水、排水系統得視實際需要施設跌水工、分水工、倒虹吸工、流末工等水工建造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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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