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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場登記規則 第12條

經核准登記之農場,其登記事項有變更時,應於二個月內檢同農場變更登記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五)三份,向當地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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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