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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37條

第 六 章 服務及工作時間
農會員工應遵守下列服務規定: 一、盡忠職務,公正和藹,依法令規章之規定執行職務。 二、保守秘密,未得上級許可,不得發表有關職務言論。 三、謹慎勤勉、誠實廉潔,不可有奢侈、放蕩、冶遊、賭博及其他有害聲譽之行為。 四、切實執行職務,不得有畏難、規避、推諉、積壓之行為。 五、因公出差不得藉故遲延或私自回籍或假辭旅遊之行為。 六、不得利用職權收受餽贈或為自己圖利,或為他人圖利。 七、節省公款善盡保管農會財物責任,非因職務需要,不得動用公物,支用公款,並不得損毀變換,或轉借他人使用。 違反前項規定者,應視其情節予以適當處分,其有危害農會情事者,應依法辦理並進行追償。
AI 白話解釋

「服務及工作時間」的其他條文

第38條農會員工有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視同辭職時,農會應終止委任契約或勞動契約。第39條農會勞工之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第40條農會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其勞工之出勤:一、農會勞工應親自於農會設置之出勤設備辦理簽到、簽退。二…第41條農會員工請假或出差,應事先填具請假單或公差單申請之。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以口頭申請,並委…第42條農會勞工之請假分為婚假、喪假、病假、事假、公假、生理假、產假、陪產假、安胎假及家庭照顧假,除…第43條農會員工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依實際需要給予公假:一、奉派參加政府或農會召集之集會。二、參加政…第44條農會員工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第45條農會勞工之例假,依勞動基準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農會總幹事之例假,比照之。第46條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第47條農會勞工在同一農會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其每年之特別休假,除第二項規定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第48條農會總幹事任期屆滿、出缺或停職時,應就農會編制員工職務歸級表,依主任秘書、秘書、會務部門主管…第49條農會總幹事因請假、特別休假、出差等致不能執行職務時,由農會總幹事指定部門主管以上人員代理之。…第50條農會勞工應準時上、下班,並依規定按時打卡或簽到;有關遲到、早退、曠工(職)之規定如下:一、於…第51條農會值勤分假日值勤及夜間值勤,由農會自行訂定值勤規定並排定輪值次序。但已委請合格保全業服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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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