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 › 第7條

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 第7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農會漁會信用部(以下併稱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辦理授信,應擬具授信政策、徵信及授信處理流…第3條授信案件之審議,應以徵信資料、借款用途及還款來源,為重要之依據,並應以審議借款戶、資金用途、…第4條信用部對其全部贊助會員之授信總餘額占贊助會員存款總餘額之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一百五十。但信用部…第5條信用部得辦理非會員授信業務如下:一、逾放比率未滿百分之五者,得辦理以同一直轄市、縣(市)及毗…第6條信用部對其非會員授信總餘額占非會員存款總餘額之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一百五十。但信用部有下列情形…
← 第6條看 農會漁會信用部對贊助會員及非會員授信及其限額標準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