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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擔任保險人之農業保險爭議調處辦法 第4條

要保人、被保險人依本辦法申請調處者(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填具調處申請書,載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及基本資料、請求標的、事實、理由、是否提出申訴及申訴結果,並檢具相關文件或資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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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