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 › 第8條

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 第8條

各級農會總幹事候聘登記人之面談,由中央主管機關辦理之。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農會總幹事候聘登記人之面談,應組成遴選小組;其成員七人至九人,由中央主管機關首長就相關機關(單位)代表、學者專家派聘之,並自成員中指派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其中學者專家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前項遴選小組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無法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遴選小組辦理農會總幹事候聘登記人面談時,應邀請各該農會之主管機關派員列席。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農會總幹事遴選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