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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股金移充事業資金及其繼承辦法 第3條

農會股金移充事業資金後,原有會員繳納股金名冊改為會員繳納事業資金名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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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